观光农业与休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
2019年全联农业产业商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。该“调委会”是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,并在北京市司法局备案的专门从事农业产业、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社会组织。旨在通过开辟多元化调解渠道,以人民调解的方式,独立公正、高效经济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,营造尊重知识产权、鼓励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,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基于以上宗旨,商会将围绕农业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进行一系列宣传普及,持续提高农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理解。
观光农业与休闲农业产业知识产权
商标权 商标承载着机构、品牌的宣传作用,用于区别自身产品与其 他产品。加强商标权意识有助于向社会、公众传递企业、品牌综合信息,增加客户粘性。商标可突出商品、服务、产地等特征,获得更高的市场认可度与识别度,观光农业与休闲农业产业涉及的景点、服务名称可注册商标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、副产品、辅料产品等亦可通过商标权进行保护。
植物新品种权 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得到新的植 物品种,即具备新颖性、特异性、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,可以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进行保护。在引进植物品种进行展示或者装饰景区时,需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种子或植株,避免无意中侵犯他人植物新品种权。
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作者的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,能够体现观光农 业和休闲农业的文化内涵。为提高产品的文化内涵进行创作而形 成的作品,均可以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,有助于增加观光农业和休 闲农业产品的价值,利于其长期持续发展。观光农业与休闲农业产业中的园林景观设计、旅游路线图、景点解说词、旅游衍生品等均可通过著作权保护。农业研究中的 学术论文、科学农业相关的计算机软件亦可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。
专利权 技术领先是产品或服务获得消费者全面认可的最佳途径。专利权保护创新与发明创造的成果,拥有专利权的科技创新可以独占市场,以此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。通过完善提高消费体验的技术措施,并将技术创新进行保护,可以避免企业间的同质化现象。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中,与之密切相关的创新产品、方法、设备、系统,均可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。如景区人流控制 系统可以申请发明专利,园林景观设计沙盘、休闲旅游纪念品等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。
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是具有秘密性、价值性且采取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,包括农作物栽培种植技术、管理经验、营业数据、价格信息、客户名单、产销政策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自己的商业秘密,权利人需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,方 可在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。
观光农业与休闲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
农产品繁育与观光 农产品繁育涉及农产品种植、畜牧、水产品养殖等内容,涉及的繁育技术、饲料及其制备方法、有关转基因植物的用法、养殖水循环净化方法等均可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。对于不能申请专利保护的繁育技术或方法,可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。在农产品研发繁育过程中,可以开发观光旅游与科普教育项目,如玫瑰花养殖观光园、养蜂体验农场及知识科普馆等,上述项目的名称与标识可通过注册商标进行保护。在科普展览展示过 程中,使用相关科普文献或者图片时,应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,否则将涉嫌侵权。此外,原创的观光地图、解说词、照片、宣传片等,都享有著作权,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可能构成侵权。
农产品加工与体验 农业加工产品作为可向市场推广的商品,应及时注册商标。根据产品种类和特点,可整体打造一系列的品牌,并根据需要对应注册服务、产品或产地等不同类型的商标。在农产品加工环节,同样可以开发相关体验项目,使游客亲 身体验农产品加工过程。体验项目的名称与标识可通过注册商标 进行保护。对于农产品加工与体验所涉及的商业方法、经营方法,可以考虑设置特许经营权,进行全面推广,通过许可获得收益。如果 需要使用他人相关知识产权,也需要获得权利人的许可。
农业休闲与度假 民俗村、乡村活动场所、垂钓娱乐场等主题或综合农业休闲与度假场所,包括场所和娱乐服务项目的名称,都可通过商标权 进行保护。休闲度假村中的直销果园、乡村工艺作坊、乡村集市,可引入与仓储、包装相关的技术设备与方法进行综合管理,并需要注 意获得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。若属于自身的创新成果,可申请(注册、登记)相关知识产权。除配套休闲设施及娱乐活动外,建议有文化或深层历史底蕴 的民俗村,将其相关传统文化技艺、工艺品等,通过著作权、专利权等权利进行保护。《现代种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》由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提供,并享有著作权。如需获取《现代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》全文或咨询农业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商会:巩翰颖188101383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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